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4-03-13 作者:日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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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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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1】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是大法治建设关键一年,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黔西南州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州畜牧水产局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1-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1-7月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一是成立“黔西南州大法治建设”、“放管服”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二是签订全州畜牧系统《2016年绩效考评体系目标责任书》和《黔西南州2016年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意见》,强化责任,落实任务;三是完善和规范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法治工作机制。

(二)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信息报送。一是利用每年“放心农资下乡”维权活动周,发出普法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培训咨询;二是是积极参加州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理论培训学习;五是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

(三)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权力和责任清单》是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南,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明确了我局权力和责任,工作重心向服务型机关过渡。一是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15年的12项精减至3项,减少80%。

(四)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

1.落实“放管服”方案,认真落实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2016年我局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饲料生产经营工作2项。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合法性审查。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5月开始,对局2014年至2015年以州牧通文件清理。共查阅2卷398个普发文件,从文件清理情况看,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有0个,;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党政办公系统公文传输规则,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流程。

3.加强执法证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证的管理,亮证执法是执法主体应尽的职责,定期组织专项学习、考试、颁证等工作已常态化;二是对2名2退休同志的执法证进行了收回,待办理退休后向州法制办办理登记注销。

(五)进一步优化服务,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积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权限下放项目的服务、指导、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向上沟通,对下指导。对于下放至县的项目,积极主动协调指导和培训。

2.积极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指导。充分发挥州级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库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对各县市、试验区畜牧水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报告进行评审,特别是协助县级开展下放后项目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保证充分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强项目建设的对上协调,对下指导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省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上报和协调服务工作;二是加快州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和服务工作;三是根据需要及时下县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指导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对办法

(一)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而导致法治理念意识淡薄问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原因分析:一是重业务,轻学习,尤其是法律方面的学习不够;二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到位,工作搞突击、先上车后买票、行政依法滞后。下一步重点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做到在学中用,在用中学,提升法治能力。

(二) 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合法性审查不到位。

通过对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反映的问题分析:一是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作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法理依据不足,甚至与上位法冲突,审查不到位。应该属于规范性文件类的文件,因文件法理依据不足成普通文件;三是拟文素质不高,文件基本要素不齐。原因分析:主要是对规范性文件认识不到位,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按流程备案。下一步应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各流程、各环节的监管。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相关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行政审批事项及清理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规定,按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3项目,其中行政许可9项,

4项,分别是: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4、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

5、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 6、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 7、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 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

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10、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审查(非行政许可);1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非行政许可);12、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13、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非行政许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已按要求向县审改办提出了清理调整意见。

三、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及办理情况

我局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2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非行政许可3项,分别是: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4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5、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6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7、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非行政许可);11、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12、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非行政许可)。按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了行政审批事项接收方案,并在县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完成了交接工作,并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今后工作

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工作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和要求。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3】

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4】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组“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6号)要求,我局无相关业务,取消事项7项,即:

1、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2、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险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5、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6、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7、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在政务服务网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251项,即: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66项,”追责情形“共计3125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xx年全局9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州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统一受理。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指南,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6号)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项,即:

1、通航河流跨河、临河、过(穿)江、拦河建筑物涉及航道事宜审批;

2、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通航河道内挖取砂石泥土、开采砂金、堆放材料审批;

4、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批;

5、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6、港口设施和航道及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7、穿越、跨越、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及在公路上开设平面交叉道口和更新采伐行道树;

8、在公路路产范围内设置非交通广告、宣传标志审批及建筑红线控制区埋设管线或建盖临时构筑物、设施审核;

9、路网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0、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

11、公路建设监督;

1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14、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

15、国家重点公路、省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16、省管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17、省管公路建设和修复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收费项目。

三、“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情况清理整改的通知》(云协调办发〔〕4号)精神,州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开展。按照州政府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要求,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导各单位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州交通执法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州交通运输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基础、完善制度。我们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督考办适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法制核审制度。由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负责对我州“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截止今年10月30日为止,全州共办理交通运输许可4104起,查处案件4564起,其中路政许可3起,交通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合法,一年来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现场勘测,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六、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许可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5】

国务院日前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部署今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工作要点》从持续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3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15条硬举措。其中,税务总局参与落实的工作任务主要有3项。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三分之一,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国务院审改办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教育部、科技部牵头,国务院审改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工程院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中国”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6】

我公司是xx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xx年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xx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x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xx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

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

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

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7】

外汇局×××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企业代码:单位名称:核对依据:单位:万美元。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8】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简政放权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XX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对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梳理,共取消了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审批和成立、变更、注销和全州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审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项,分别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事项;因公牺牲审批;假肢和矫正器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州级建设殡仪馆服务站、骨灰堂事项。

对照州民政局权力责任清单,我局共有行政事项65项。其中,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监督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1、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制度。取消了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下放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登记流程,对12家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至XX年底,全州查处注销了8个“僵尸”组织,对不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给予了年检不合格的结论。3月13日至3月30日,我局社会组织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州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专项行动。

2、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全部完成了对全州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证书换发工作,2017年,将全面完成全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工作,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和诚信社会建设。依托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评估、督查等信息化管理,改进了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3、不断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治理环境。按照国家、省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要求,我局对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共有29名兼职公务员退出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队伍,提前完成了第一批3个脱钩任务,另外又超额完成了2个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不存在社会组织脱钩进展缓慢情况;XX年,我州对本地区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一次性清理工作,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全部退出了社会组织领导岗位。通过完善社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诚信建设、等级评估与执法监察有机结合,加大了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组织内部稳定。

4、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工作。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联合下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实施方案》,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xx州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办法》,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鼓励全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针对有的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费用的情况,我局于2017年4月,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州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格尔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出了停发会费发票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全州社会组织票据使用情况逐步趋向规范。市场准入方面

州民政局无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现象。(五)公共服务方面

我局派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为财政供养正式人员,且比较固定,一直未曾更换,其年龄低,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我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严格按照《州行政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结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存在“两头跑”和“体外循环”现象。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近期我们要求其加强政府简政放权有关政策的关注和学习,进一步熟悉业务知识,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对全州个别脱钩进展缓慢的行业协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计划至5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检查、评估和清理整顿力度;对州本级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州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调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第三方评审委员会,申请项目执行经费后,进行立项评审,正式启动实施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对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改进、优化和设计,简化审批环节。上报件、承诺件的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提高办件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㈠《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准入。(州发改委)

2.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落实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州人社局)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方式。(州市场监管局)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州市场监管局)

4.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注销登记便利化。(州市场监管局)落实自然人破产制度。(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5.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优化流程。(州住建局)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州自然资源局)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州生态环境局)

6.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州财政局)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州发改委、财政局)治理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7.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州司法局)

8.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快“两库一单”建设,对一般监督检查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抽查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州市场监管局)

9.重点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州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落实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州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10.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州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11.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12.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相关政策。(州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分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州市场监管局)

13.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抵押登记办理系统、“一窗受理”系统全覆盖。(州自然资源局)推动14大类57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系统应用。(阿拉山口海关)推进“三检合一”检验。(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州市场监管局)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州税务局)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州税务局、阿拉山口海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州司法局、民政局)

14.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0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自治州“12345”平台。(州行政服务中心)

15.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州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水平,开展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和接诊就诊制度。(州卫健委、医保局)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州医保局)开展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州人社局、医保局)协调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城区改造与托幼、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社会服务能力同步推进和提高。(州住建局)抓好教育信息化应用建设。(州教育局)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政策。(州公安局)在养老、社保、医保、就学、就医、低保等民生领域,大幅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州民政局)

16.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推动公用事业服务进大厅。(州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办电流程,推进“三省”“三零”服务。(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优化水气报装、供暖服务。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州住建局)

㈡《自治州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⒈开展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压缩设立登记时间、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企业档案“容e查”的情况。(州市场监管局)

⒉开展客户用电线上报装、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的情况。(州发改委、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⒊开展纳税“最多跑一次”、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情况。(州税务局)

⒋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权籍调查数据信息融合互通、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情况。(州自然资源局)

5.开展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通关提前申报、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口岸分类验放、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的情况。(阿拉山口海关)

6.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的情况。(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开展数字化联合审图、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理的情况。(州住建局)

8.开展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建立诉讼服务平台的情况。(州中级人民法院)

9.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阿拉山口市)

二、督查方式

㈠县市人民政府。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

㈡州直有关单位。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日程安排

实地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成员

组长:李鸣豹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大文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党剑亭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陶峰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娟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副科长

杜辉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副科长

郝新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五、相关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安排,建立完善25项任务台账资料,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㈡认真自查。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请于6月25日前报送自治州政务服务办公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州政办/政策法规科∕郝新梅。自查自评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反映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40%。

㈢督查通报。督查结束后,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下发督查通报,全面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重视、自查不彻底、应付差事的单位将进行全州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

民政局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3月16日下午,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与社会救助调研小组成员一行深入清和街道,为推动《长春市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知》落实,按朝阳区民政局“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对社会救助“放管服”的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指导,并召开座谈会。

本次调研重点是了解街道的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和管理服务功能,指导街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清和街道自“放管服”改革工作以来,极大的提升了低保申请审批流程时间,承诺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急难问题,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区民政局副局长杨彤同志表示:要做好常规性救助和临时性救助。针对急难型、支出型、突发型进行救助,做到快速反映诉求,及时调查认证,做到全区一盘棋。

下一步清和街道将在把握政策的前提下,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把好“责任关”,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切实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9】

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17〕19号)要求,现将2013年以来县政务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县中心建设

一是完成中心搬迁。2015年12月底县中心完成了搬迁,并于2016年元月1日正式运行,办公面积由原来200平方米增加到700余平方米,窗口工作人员由13人增加至34人。2016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8000余件,咨询件近6000件,是2015年的3倍。

二是积极推行“放管服”。2014年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承接市级下放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事项;2015年县房产事务局入驻中心,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地产按揭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查询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2016年4月1日起,县地税局在中心正式开办各类税(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6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局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份市场监管局窗口实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提供材料减少8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并将原属仁里市管所的个体户“两证整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业务并入中心,办事提供材料减少2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8个工作日;今年2月份规范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收费,3月份国地税办证大厅业务进行了合并,4月份取消了房产事务局窗口房产交易费。

三是加强进驻项目清理。要求各窗口对进驻中心的受理项目编制项目清单、服务规范和追溯流程,重新编印一次性告知单,公开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大厅在显著位置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将各级有关“放管服”政策汇编成册,放在大厅供群众查阅。

四是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出台了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带班制度。对照《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到大厅检查指导,了解窗口运行情况,将督查情况纳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的考核。坚持把“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常态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上墙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投诉电话及时有人接听,做好投诉记录和回访工作,畅通了投诉渠道。

(二)加强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2014年以来分三批启动了乡村为民服务体系柜台式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全县8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有81个实现了柜台式办公,覆盖率达96.4%。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窗口集中和柜台式办公全覆盖。

二是明确代理项目。整合代理窗口和服务项目。乡镇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国土、规划建设等服务项目6类24项。村工作站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等代理项目4类22项。七都镇高路亭村、丁香镇库山村工作站增设了邮政便民服务站业务,可代缴电费、电话费,代订机票,代办车险等业务。

三是人员进驻到位。全县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中心主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抽调了4-5名年轻干部到中心集中办公。各村都明确了代理员,并建立“四员”干部轮流值班制,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尤其是在为群众全程代办老年证、残疾证、新农合等服务事项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张贴了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中心编制了500余份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各村四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确保代理工作规范有序。建立代理项目月统计、季通报制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县级“两集中、两到位”执行不到位。县直各部门未设立行政审批股室,或虽设立,但审批事项未真正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不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整建制进驻中心。目前全县只有11个窗口单位34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4项,且部分窗口虽进驻人员,但只能咨询或受理业务,不能办理业务。

(二)县中心办公场地面积不足。中心办公面积700余平方米,目前设置窗口位置42个。全县县级仅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单位就有26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18项。如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到中心办理,势必造成办公场所紧缺。

(三)村级工作站管理有待加强。各乡镇村级人员轮留值班和坐班制度执行的不够规范,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审批事项进中心。进一步与各部门对接,将面向群众和企业业务量较大、业务关联密切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先进驻中心。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有关部门设立分中心,所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分中心。

(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县乡村三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业务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根据需要安排政务服务规范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围绕便民利民,加强乡(镇)、村(居)两级为民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继续做好办件月统计季通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一站式办理”和全程代理代办,着力提升两级平台服务效能。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篇10】

放管服自查报告: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


前言: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争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为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放管服自查工作,通过这一过程,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放管服改革,正从概念逐步转变为有效可用的制度体系。


一、背景:


放管服改革,是指在放宽市场准入、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旨在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为了确保各级政府和部门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认知和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先后开展了放管服自查工作。


二、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各地各部门完成放管服自查工作后的总结和总结,对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自查报告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查背景:简要介绍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情况,为接下来的自查工作做好准备。


2. 自查过程:详细描述自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方法,包括考察对象、调研范围、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环节。


3. 自查结果:客观反映当前的放管服改革情况,包括推进程度、措施落地情况、取得的成效等,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4. 自查问题:列举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难点,提出分析和解释,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


5. 自查建议:针对自查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制度创新、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建议。


三、自查工作的意义:


放管服自查工作不仅是对地方和部门改革工作的一次总结和梳理,更是一次对自身改革进程和成效的检验和评估。通过自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所在,有利于完善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时,自查工作也倒逼地方和部门深入思考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制定方案提供重要参考。


四、自查工作的反思:


自查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方法不当、理解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也是自查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自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更好地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开展。


五、


放管服自查报告,承载了各地各部门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的心血和努力,不仅为各级政府做出工作总结,也为后续改革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相信通过不断完善自查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我国的放管服改革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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